107學年度「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」簡章
最後更新日期 :
2017-12-21
一、依據本縣107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實
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申請鑑定資格:凡設籍本縣,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歲(
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)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
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。
三、鑑定詳情請詳閱簡章(如附件),重要鑑定期程及辦理內容
如下:
(一)領表:107年1月18日(四)至2月1日(四)上午8時至下午5
時30分,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前門
警衛室領取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(含家長版及
教師版,簡章請自行下載並列印相關報名表件)。
(二)報名:107年2月2日(五)至2月3日(六)9時至15時,家長
或監護人親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現場報名,恕不受理通訊報名。
(三)第一階段鑑定:107年2月24日(六)上午9時,鑑定結果
於當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區及本
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網站。
(四)第二階段鑑定報名:107年3月15日(四)至107年3月16日
9時至15時,通過第一階段鑑定兒童之家長或監護人親
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現場報名,恕不受理通訊報名
。
(五)第二階段鑑定:107年3月17日(六)上午9時。
(六)第二階段鑑定結果公告:107年3月19日(一)下午5時前
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區及本縣新豐鄉山崎國
小網站。
四、本縣107學年度「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簡章」
已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(公告編號:72542),請
自行下載轉知。
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申請鑑定資格:凡設籍本縣,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歲(
民國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)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
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。
三、鑑定詳情請詳閱簡章(如附件),重要鑑定期程及辦理內容
如下:
(一)領表:107年1月18日(四)至2月1日(四)上午8時至下午5
時30分,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前門
警衛室領取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(含家長版及
教師版,簡章請自行下載並列印相關報名表件)。
(二)報名:107年2月2日(五)至2月3日(六)9時至15時,家長
或監護人親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現場報名,恕不受理通訊報名。
(三)第一階段鑑定:107年2月24日(六)上午9時,鑑定結果
於當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區及本
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網站。
(四)第二階段鑑定報名:107年3月15日(四)至107年3月16日
9時至15時,通過第一階段鑑定兒童之家長或監護人親
自至本縣新豐鄉山崎國小現場報名,恕不受理通訊報名
。
(五)第二階段鑑定:107年3月17日(六)上午9時。
(六)第二階段鑑定結果公告:107年3月19日(一)下午5時前
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區及本縣新豐鄉山崎國
小網站。
四、本縣107學年度「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簡章」
已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(公告編號:72542),請
自行下載轉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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