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米食農學園計畫
最後更新日期 :
2018-02-28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107年02月14日農糧北產字第1071116254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有意願辦理「食米食農學園計畫」之公立國民小學於本(107)年3月23日前研提計畫書乙式9份函送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,俾利辦理評選,並請申請單位依旨揭計畫實施說明書及農糧署「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」之規定研提計畫。
三、另為促進各轄下公立國民小學瞭解本案計畫研提方式及執行內容,農糧署訂於107年3月1日(星期四)假該分署四樓大禮堂召開說明會,請預定辦理單位踴躍參加。
四、本計畫執行期間可追溯至本年1月1日,其內涵應規劃以國產稻米為主,融入其他在地農特產品之食米食農教育課程(活動),並導入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之農產品四章一Q概念,請提案單位確實納入計畫內容。
五、本計畫該分署採一次評選,將於申請期限(本年3月23日)後另函邀請轄內農業改良場、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等相關單位於4月中旬前辦理公開評選,該評選會議將邀請提案單位派員簡報。
六、檢附計畫書格式範例、本轄各縣(市)具四章一Q標章且適合於國小食米食農教學之單位清單1份及食米食農推廣體驗課程教案供提案單位參考應用,相關資料亦可於該分署網站http://www.tefd.gov .tw查詢下載。
七、有關本計畫相關事宜,請逕向該分署及各辦事處洽詢(臺北市、新北市及基隆市請洽台北辦事處課員陳曉瑩,TEL:02-23937231轉241;桃園市請洽本分署課員陳茜庭,TEL:03-3322150轉135;新竹縣(市)請洽新竹辦事處技士李芳,TEL:03-5327141轉114;苗栗縣請洽苗栗辦事處課員楊淑如,TEL:037-353211轉33)。
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107年02月14日農糧北產字第1071116254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有意願辦理「食米食農學園計畫」之公立國民小學於本(107)年3月23日前研提計畫書乙式9份函送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,俾利辦理評選,並請申請單位依旨揭計畫實施說明書及農糧署「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」之規定研提計畫。
三、另為促進各轄下公立國民小學瞭解本案計畫研提方式及執行內容,農糧署訂於107年3月1日(星期四)假該分署四樓大禮堂召開說明會,請預定辦理單位踴躍參加。
四、本計畫執行期間可追溯至本年1月1日,其內涵應規劃以國產稻米為主,融入其他在地農特產品之食米食農教育課程(活動),並導入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之農產品四章一Q概念,請提案單位確實納入計畫內容。
五、本計畫該分署採一次評選,將於申請期限(本年3月23日)後另函邀請轄內農業改良場、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等相關單位於4月中旬前辦理公開評選,該評選會議將邀請提案單位派員簡報。
六、檢附計畫書格式範例、本轄各縣(市)具四章一Q標章且適合於國小食米食農教學之單位清單1份及食米食農推廣體驗課程教案供提案單位參考應用,相關資料亦可於該分署網站http://www.tefd.gov .tw查詢下載。
七、有關本計畫相關事宜,請逕向該分署及各辦事處洽詢(臺北市、新北市及基隆市請洽台北辦事處課員陳曉瑩,TEL:02-23937231轉241;桃園市請洽本分署課員陳茜庭,TEL:03-3322150轉135;新竹縣(市)請洽新竹辦事處技士李芳,TEL:03-5327141轉114;苗栗縣請洽苗栗辦事處課員楊淑如,TEL:037-353211轉3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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