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枯旱預警水情燈號調整修正為紅色、橙色、黃色、綠色等4類的說明
最後更新日期 :
2018-08-30
說明:
一、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7年8月28日經水源字第10715089160號函暨本府107年08月29日府工河字第1070373648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行政院「各類災害警戒顏色燈號訂定原則」採用紅色、橙色、黃色及綠色等4類分級,以明確說明水情燈號具體執行內容,爰刪除藍燈(即水情正常時不顯示燈號),修正後水情燈號及代表意義如下。
(一)綠燈-水情稍緊(未變更)。
(二)黃燈-減壓供水(原一階限水措施)。
(三)橙燈-減量供水(原二階限水措施)。
(四)紅燈-分區供水或定點供水(原三階限水或四階限水)。
三、前開修正已納入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抗旱專區,以利外界瞭解。
一、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7年8月28日經水源字第10715089160號函暨本府107年08月29日府工河字第1070373648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行政院「各類災害警戒顏色燈號訂定原則」採用紅色、橙色、黃色及綠色等4類分級,以明確說明水情燈號具體執行內容,爰刪除藍燈(即水情正常時不顯示燈號),修正後水情燈號及代表意義如下。
(一)綠燈-水情稍緊(未變更)。
(二)黃燈-減壓供水(原一階限水措施)。
(三)橙燈-減量供水(原二階限水措施)。
(四)紅燈-分區供水或定點供水(原三階限水或四階限水)。
三、前開修正已納入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抗旱專區,以利外界瞭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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